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共計23條,後續將由跨部會的「臺鐵公司推動會報」在年底審議完成16個子法並確定公司組織,預定在113年1月完成公司掛牌。
【本條例重要內容有以下八項】
一、 政府獨資國營公司,概括承受臺鐵局業務範圍(第一條、第三條、第九條)。
二、 以營運安全為關鍵核心,在董事會下設立安全委員會,並訂定年度安全計畫確實執行(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
三、 公司所需資產,由政府以無償提供使用、作價投資、贈與、補助、出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等方式提供(第九條)。
四、 既存短期債務,由交通部設立基金清零(第十條)。
五、 現職員工可以自由選擇保留公務員身份,或改為公司從業人員身分(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六、 現職員工不因公司成立而裁員,且其服務年資、薪資、退休、資遣、撫卹及勞動條件等均予維持,以確保員工權益(第十三條、第十五條)。
七、 鐵路基礎設施之建設、重置,及營業與維修車輛之購置,以及鐵路基礎設施及車輛大修所需費用,由交通部編列預算支應(第十九條)。
八、 因配合政府政策任務所造成之營運虧損,由政府負責補貼(第二十一條)。
2022/05/27通過設置條例重點如下 :
若原為現職人員,年資與勞動條件均維持,不裁員也不減薪,且擁有6個月內的優惠退離,由交通部經營的台鐵,未來在薪資制度上也許會趨向於其他國營事業,比起原本待遇,公司化的台鐵還是令人期待的,同學可在此時先加入成為鐵路人,再依照改革的步驟申請轉調、退離或是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