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報第六條與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內容:
由現行條文:
男性: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秒內,女性: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公尺280秒內。
修正條文為:
男性:立定跳遠210公分以上,跑走1200公尺330秒內,女性:立定跳遠155公分以上,跑走1200公尺380秒內。
預計於114年1月1號實行。
PS小編認為,體測項目更改後難度變高,若擔心的同學可以從現在開始練習,或是即早報考四等一般警察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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