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台東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追查蔡英文「論文門」涉訟的辯護律師張靜,在女友經營美髮沙龍店裝監視器,涉嫌未經他人同意錄影按摩及更衣過程,台東地檢署昨依妨害秘密、個資保護法罪聲請羈押張;張靜稱「被查水表」,聲請提審,台東地方法院以檢方程序有疑義裁定當庭釋放。
台東地院表示,檢方傳票未載明以何身分傳喚被告,檢察官未以「被告」身分傳喚,拘票核發不符法定程序,因此拘提合法性有疑義,聲請人張靜應釋放。
台東地檢署說,本案是檢方偵辦他案時,發現該案黃女及辯護人張靜所提監視器翻拍照片證據,疑是未經同意在美髮沙龍店拍下他人按摩及更衣過程,檢警前天搜索張住處、辦公室及沙龍店,查扣相關電磁紀錄,正清查有無其他被害人。
檢方說,執行搜索傳訊時,張拒不到庭才發拘票,附註欄「本件被傳人」身分未記載「被告」,但表格是提醒當事人,並非法定事項,且警詢後送達傳票給張時有當場告知、張也親自簽收並未質疑;至於張稱「政治迫害」或「查水表」,都是個人過度聯想、與事實不符。
張靜昨仍堅持本案明顯是被「查水表」,全案緣由是前年十二月有人提告經營美髮沙龍店黃女,他任黃女辯護律師,請助理連絡保全將店內監視器約四小時影片,複製到隨身碟後作為證據、交付檢方,沒想到被檢方拿來控告他妨害秘密。
張靜說,經營沙龍店的黃女是他女友,店內裝監視器是擔心客人若稱遭按摩性侵、性騷擾,可調閱監視影像釐清真相,這是自保、防盜,並非偷拍;影片他沒看過,檢訊、提審時他都強調無罪,也絕不願意被交保。
資料來源|111-03-23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18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