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訊息 | 相關內容 |
招生簡章 | 點我下載 |
年齡限制 | 56歲以下 |
資積計分 | 考績達一甲一乙 資績計分50% 考試計分50% |
學歷要求 |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或警察學校警員班畢(結)業 |
應考資格 | 連續任消防 (含警察) 職務滿10年 現任(曾任)消防機關小隊長 或同職序職務以上 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合計滿 3 年以上者。 |
其它條件 | 最近2年內獎多於懲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
報名日期 | 113年1月5日~1月16日 |
筆試日期 | 113年3月9日 |
放榜日期 | 113年4月10日 (暫定) |
項目 | 受訓內容 |
1 | ※ 國文與憲法 |
2 | ※ 火災學 |
3 | ※ 普通化學 |
4 | ※ 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
單一選擇題 40分 (20題*2分) |
答對者每題給 2 分答錯者倒扣 1/3 題分 不答者以零分計 |
多重選擇題 60分 (20題*3分) |
答對每一選項者 各獲得 1/5 題分 答錯每一選項者 各倒扣 1/5 題分 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
A:應答未答,故扣1/5題分;
B:應答未答,故扣1/5題分;
C: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D: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E: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該題分數=-1/5-1/5-1/5-1/5-1/5=-5/5(題分)
(每題3分)=-3分。
肝功能檢查 |
肝功能(GOT、GPT)異常 指數超過正常值 5 倍以上者為體 |
肺結核檢查 |
胸部 X 光檢查異常 肺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 須依醫生指示接受治療 於報到時檢附治療後經本校指12定醫院 胸腔科、感染科或結核專科醫師 開立之診斷書 證明肺結核無傳染之虞 始可入校接受訓練 |
消佐一類 | 113年 | 112年 |
錄取總分 | 59.14 | 73.21 |
最高筆試 | 232.27 | 217.66 |
最高資積分 | 67.53 | 73.75 |
項目 | 受訓內容 |
受訓時間 | 放榜約10天後開始受訓 受訓為期4個月 |
受訓地點 | 警察大學 |
受訓薪水 | 帶職帶薪 警勤加給第三級別計算 (不得支給加成) |
受訓證書 | 未滿四個月者:發給研習證書 |
結業任用 |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機關任職 取得任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資格。 |
消佐一類年度班 | |||
國文 | 12 堂 | 14,000 元 | |
憲法 | 16 堂 | 14,000 元 | |
火災學 | 10 堂 | 16,000 元 | |
普通化學 | 14 堂 | 16,000 元 | |
消防法規 | 16 堂 | 16,000 元 | |
消防安全設備 | 8 堂 | 12,000 元 |
註:以上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114 年度班優惠 |
【開放團報優惠】3人折2000 (至少1位新生) 5人折3000 (至少2為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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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折2000 (至少1位新生)
5人折3000 (至少2為新生) |
本課程使用雲端平台,登入帳號密碼即可線上觀看課程 |
上課堂數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提供免費申論批改服務、課後問題提問服務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本班將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
台中高見服務電話:04-22248173 |
每日洽詢時間:1400- 2200 |
客服部信箱 : kaozen.Taichung.service@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