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員】關於升遷的大小事
消防人員採警察「官職分立」制度,所以不容易理解,有時候現職隊員都不太清楚。
- 雖與警察同仁同樣使用官職分立制度,但職務與薪資加給還是有很多的不同喔~
消防人員 | 警察職務 | 公務人員 | ||||
官等 | 官階 | 職務配階 | 縣(市) | 直轄市 | 職等 | |
警監 | 特階(消防無) | 簡任 | 14 | |||
一階 | 三線四 | 13 | ||||
二階 | 三線三 | 局長 (簡13) | 12 | |||
三階 | 三線二 | 局長 | 大隊長 (薦9-簡10) | 11 | ||
四階 | 三線一 | 10 | ||||
警正 | 一階 | 兩線四 | 大隊長 | 薦任 | 9 | |
二階 | 兩線三 | 督察員 | 8 | |||
三階 | 兩線二 | 分隊長 | 中隊長 | 7 | ||
四階 | 兩線一 | 分隊長 | 6 | |||
警佐 | 一階 | 一線四 | 小隊長 | 委任 | 5 | |
二階 | 一線三 | 隊員 | 4 | |||
三階 | 3 | |||||
四階 | 2 |
- 就升遷而言:「考試」影響「官等、官階」,但「升遷天花板」則由「學歷」決定。
- 就薪資而言:「官等、官階」影響本俸,「職務」影響加給,兩種都會影響薪資,請參照警察人員俸額表 vs 各式加給表。
- 「提升官等、官階」須按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規定之任官資格辦理。
- 「派任職務」須符合官等、官階資格與學歷、訓練資格。
官等 | 官階 | 本俸俸級 | 本俸俸額 | 本俸薪資 |
警監 | 特階 (消防無) | 一 | 770 | 59,250 |
一 | 740 | 56,190 | ||
一 | 710 | 55,480 | ||
一階 | 一 | 680 | 53,330 | |
二 | 650 | 51,910 | ||
二階 | 一 | 625 | 40,480 | |
二 | 600 | 49,050 | ||
三階 | 一 | 575 | 47,620 | |
二 | 550 | 46,190 | ||
四階 | 一 | 525 | 44,770 | |
二 | 500 | 43,340 | ||
三 | 475 | 41,910 | ||
警正 | 一階 | 一 | 450 | 39,050 |
二 | 430 | 37,980 | ||
三 | 410 | 36,910 | ||
二階 | 一 | 390 | 35,840 | |
二 | 370 | 34,770 | ||
三 | 350 | 33,700 | ||
三階 | 一 | 330 | 32,630 | |
二 | 310 | 31,560 | ||
三 | 290 | 30,490 | ||
四階 | 一 | 275 | 29,420 | |
二 | 260 | 28,340 | ||
三 | 245 | 27,270 | ||
警佐 | 一階 | 一 | 230 | 26,200 |
二 | 220 | 25,490 | ||
三 | 210 | 24,770 | ||
二階 | 一 | 200 | 24,060 | |
二 | 190 | 23,350 | ||
三 | 180 | 22,630 |
警消人員 | 任主管職 | 一般消防員 | |||||
官等 | 官階 | 主管加給表 | 專業加給 | 超勤津貼 | 危險加給 | 地域加給 | |
警監 | 特階 (消防無) | 38,850 | 44,470 | 依縣市 13,500-17,000 | 一級:8,435 二級:6,745 三級:2,250 (另有危險加成,按所在單位可再領2,698~8,435) | 偏遠 | |
一階 | 三線四 | 31,480 | 41,680 | 一級:3,090 | |||
二階 | 三線三 | 28,380 | 40,470 | 二級:4,120 | |||
三階 | 三線二 | 18,390 | 36,570 | 三級:6,180 | |||
四階 | 三線一 | 12,600 | 34,220 | 高山 | |||
警正 | 一階 | 兩線四 | 9,330 | 28,860 | 一級:1,030 | ||
二階 | 兩線三 | 7,230 | 27,860 | 二級:2,060 | |||
三階 | 兩線二 | 5,520 | 25,030 | 三級:4,120 | |||
四階 | 兩線一 | 4,530 | 24,160 | 四級:8,240 | |||
警佐 | 一階 | 一線四 | 4,020 | 21,210 | 離島 | ||
二階 | 一線三 | 20,630 | 一級:7,700 | ||||
三階 | 20,290 | 二級:8,730 | |||||
四階 | 20,240 | 三級:9,790 |
- 每縣市會有些許差異,請參照各縣市之規定。消防人員配階表.pdf
- 現職警佐分隊長及同職序職務若通過升官等考試,則可提升官等至警正三階(兩線二)並增加專業加給加薪水,日後更可繼續升任更高階職務;警佐隊員及小隊長通過升官等考試也可以提升專業加給2,950元。
- 舉例:若您為警佐一階一級隊員,突破至警正四階三級時,每月本俸+專業加給即從47,410元 跳升至51,430元,相差4,020元。
- 承上,若您同時升任小隊長,可再加薪 4,020元;若升任分隊長,加給則可來到4,530元。
取得任官資格
- 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規定之任官資格,有以下條件:
- 需通過國家考試且受訓合格,兩種條件達成才符合派官資格。
最快升官管道:通過三等特考
年齡要求 | 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
應考身分 |
|
- 考取後,必須受訓,因此三等為最快同時符合考試與受訓資格的管道
- 若同仁符合年齡限制,工作滿三年者,建議以此考試為準備方向,考上後全省分發,也就是說基本上不會在原單位。
- 承上條,根據110.12.28警察官任用資格錄取分發作業規定,分配隊員佔缺受訓,經警大教育訓練及實務訓練及格,即可以分隊長同職序職務任用。
- 通過三等還有一個優勢,在統調的時候,根據消防機關調任人員評列順序一覽表.pdf,若您通過三等則可以加五分,四等及格加三分,這當中就差了關鍵的兩分哦。
另一管道:二技、研究所、消佐班,再通過升官等
消佐一類 | 消佐二類 | |
年齡限制 | ★ 56歲以下 | |
學歷要求 | ★ 警專、警察學校警員班畢業或訓練合格 | ★ 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
應考資格 | ★ 連續任消防(含警察)職務合計滿10年以上 | ★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佐升正及格者 |
★ 現任(曾任)消防機關小隊長或同職序職務以上合計滿3年者 | ★ 現任消防機關隊員或同職序職務以上 | |
資績計分 | ★考績至少一甲一乙,資績計分50%,考試計分50% | ★ 無須看考績 |
其他條件 | 最近2年內獎多於懲,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
應考年齡 | 52歲以下 |
考績要求 | 最近2年年終考績(成)列一甲一乙以上 |
資績計分 | 資績計分占 40%、入學考試(筆試)成績占 60%。 |
應考身分 | ★ 現職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具警察身分人員,並服務滿 1 年者,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警大學士班技術系或四年制轉學生畢業,自取得警大學歷起算,需服公職滿 2年 | |
◆ 警大專修科畢業,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者,需服公職滿 4 年 | |
◆ 警專專科警員班及專科警員進修班畢業,具公務員任用資格,且大學以上學歷者,需服公職滿 2年,具專科學歷者,需服公職滿 4年(進修班進修前後年資合併計算) | |
◆ 專科甲種警員班畢業,以一般學歷或同等學歷報考者,需服公職滿 5 年 | |
◆ 具大專以上學歷,經錄取警察特考訓練及格,分發在警察、消防、移民、矯正機關服務之人員, 大學以上學歷者,需服公職滿 2 年,專科需服公職滿 4年 |
- 教育期間帶職帶薪,並應在校食宿,接受生活管理,且享有公費待遇
一般全時生 | 在職全時生 | 部分在職進修生(半時生) | |
應考年齡 | 52歲以下 | ||
應考身分 | 非警員考 | 現職警員考 | 現職警員考 |
就讀時間 | 3年 | 2年 | 2.5~4年 |
上課時間 | 周一至周五 | 平常上課,寒暑假上班 | 一周上課1-2天,平常上班 |
是否住宿 | 需住宿 | 需住宿 | 不須住宿 |
應考資格 | 大學以上即可報考 | ★ 最近2年年終考績(成)達一甲一乙等以上,經單位主管同意,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
◆ 警大學士班四年制畢業,具公務員任用資格,需服公職滿2年 | |||
◆ 警大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或四年制轉學生畢業,自取得警大學歷起算,需服公職滿2年 | |||
◆ 警大專修科畢業,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者,需服公職滿4年 | |||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及專科警員進修班畢業,具公務員任用資格,具大學以上學歷者,需服公職滿2年,具專科學歷者,需服公職滿4年(進修班進修前後年資合併計算) | |||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甲種警員班畢業,以一般大學學歷或同等學力報考者,需服公職滿5年 | |||
◆ 具大專以上學歷,經錄取警察特考訓練及格 分發在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矯正機關服務之人員,大學以上學歷者,需服公職滿2年;專科需服公職滿4年 |
年齡要求 | 無 |
應考身分 | ★ 經警大、警專 或 4 個月以上訓練合格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 現任警佐一階官滿三年,已敘警佐一階本俸最高級 ( 230俸額 ) |
- 二技、研究所都能取得學歷,尤其是研究所,會影響僅通過升官等訓練的人其官等是否可以升至警正二階。
- 消佐班佐一類為最短受訓期僅四個月。
- 升官等考試為兩年招考一次,單數年招考。
派任職務規定
- 警察法規規定,要擔任「警正三階」以上「職務」,必須經警大畢業或結業:
- 以下列舉幾種身分說明:
警大、警專正期畢業生
- 分發「任職」,擔任「分隊長同職序」以上職務。並且「任官」,先以警正四階任官,再警正三階任官。以後升職也可升官。
- (學歷與考試均具備,直接以分隊長以上職務任職且任官)
- 警大、警專正期畢業生,四等及格。分發「任職」,擔任「隊員同職序」職務。並且「任官」,先以警佐三階任官,再升警佐二階,再升警佐一階。俟警佐一階滿3年,可以參加「升官等考試」或「升官等訓練」,合格後才可任官「警正四階」,但仍是隊員。(官雖升了,但職不變,這就是官職分立)(學歷不具備,僅考試具備,雖有升官,但就無法升職。)
隊員升遷管道
- 三等特考及格將重新分發,逕送警大訓練(佔新單位缺去受訓)。
- 根據110.12.28警察官任用資格錄取分發作業規定,分配隊員佔缺受訓,經警大教育訓練及實務訓練及格,即可以分隊長同職序職務任用。
- 這三種管道都可以取得警大畢業或結業資格。就有升職的資格。
- 這三種都不用重新分發。但「官」未必有升,也就是可能是警佐一階的官、警正四階的官。
- 受訓後回新單位當隊員,排隊。(有學歷無考試,可以升職但職不高,無缺只能排隊,無法升官)
內部升官等
- 另外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4條第6項:
- 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警佐一階職務,最近三年年終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敘警佐一階本俸最高級,且經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合格者,取得升任警正四階任官資格。
- 擔任職務等階最高為警正三階以下之職務為限。
- 但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且最近五年警正三階職務年終考績四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者,得擔任職務等階最高為警正二階以下之職務。
- 透過內部升官等受訓之同仁,若想突破警正二階以上職務,建議仍要準備升官等考試或三等特考。
結論
- 隊員要升職升官,「學歷」和「考試」都要同時具備。
- 最方便取得升職升官的方式是「考三等並至警大受訓」,通過警大訓練後即可派發分隊長同職序職務。
- 「消佐、二技、研究所取其一」且「升官等」,不必重新分發,仍要排隊。比較適合不想重新分發的人。
- 雖派官仍須按照陞遷序列去排隊,但目前缺額大多落在雙北(台北市和新北市),若您在雙北服務,不妨準備三等為優先,其他縣市則建議消佐、二技、研究所及升官等,多加薪多取得資格也好。
- 列表比較如下:
學歷 | 考試 | 分發 | 排隊 | |||||||
警大正期 | 警大訓練 | 消佐 | 二技 | 研究所 | 三等 | 升官等考試 | 升官等訓練 | |||
分發當分隊長,可任警正三階以上職務 | ○ | ○ | ○ | ○ | ||||||
可升官升職,可任警正三階以上職務 | ○ | ○ | ○ | |||||||
| 任一○ | ○ | ||||||||
可升職升官,可任警正三階以上職務 | 任一○ | 任一○ | ○ | |||||||
可升官,最高警正四階小隊長 | 任一○ | ○ |
消佐、二技、研究所該怎麼選擇適合的考試?
我們再來看一下這些考試的要求吧:
二技 | |
年齡 | 52歲以下 |
資格 | 現職警察機關、消防機關或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具警察身分人員,並服務滿 1 年者 |
資績分 | 資績計分40%,考試計分60% |
考績 | 最近2年年終考績(成)列一甲一乙以上 |
受訓 |
- 若您已超過37歲可以考三等的年齡,那這幾種考試將是另外取得派官資格的條件之一。
- 有些隊員並不想透過全省分發到不同單位或縣市,那你一樣可以透過二技、研究所、和消佐班考試,取得受訓資格。
- 但最好再通過升官等考試才能更有機會派官(消佐二類例外)
考試種類 | 消佐班 | 二技 | 消防所 | 防災所 |
考試類別 | 一類/ 二類 | 消防學系 | 全時生/半時生 | 全時生/半時生 |
招生名額 | 10 /10 | 10 | 6 /1 | 6 /1 |
考試題型 | ※ | ※ | 全申論 | 全申論 |
考試科目 | 國文與憲法 | 國文與憲法 | ||
英文 | 英文 | 英文 | ||
火災學 | 火災學+工程數學 | 災害管理 | ||
普通化學 | 普通化學 | 災害分析與統計 | ||
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 消防法規 | 消防安全設備與檢查 | 氣候變遷與災害 | |
消防實務 |
- 佐類和二技考試題型都是全選擇,但是會倒扣唷~
- 研究所則是全考申論題,若您較擅長書寫,可能會是考試的優勢之一。
- 佐類不考英文、研究所不考國文,同學可以依照強弱勢科目選擇適合的考試哦。
【 小結 】
- 三種考試(除消佐二類)皆須符合考績一甲一乙之規定,除了佐類應考年齡56歲以下,二技和研究所限制都為52歲。
- 消佐班一類受訓期僅4個月,是除了三等外,最快取得受訓資格的管道。
- 考試大都有採計資績計分,消佐一類50%>二技40%,若是資積分較高的同仁,可以優先選擇消佐一類考試。
- 佐二類唯一不看資績計分,適合年資較淺,或是資積分相對不高的同仁報考,但先決條件是必須通過升官等考試才能應考。
【 小結 】
- 升官等只要符合上表資格即可報考。
- 兩年招考一次,單數年招考,下次考試就是113年囉。
- 通過考試即可增加官等,薪資計算可以從警佐一階一級跳到警正四階三級,官職分立制度下,若還未取得受訓資格,雖不能派官,仍可加薪約3,000元唷!
官職等 | 月支數額 | ||||
警消人員 | 公務人員 | ||||
警監 | 特階 | 簡任 | 14 | 44,470 | |
一階 | 三線四 | 13 | 41,680 | ||
二階 | 三線三 | 12 | 40,470 | ||
三階 | 三線二 | 11 | 36,570 | ||
四階 | 三線一 | 10 | 34,220 | ||
警正 | 一階 | 兩線四 | 薦任 | 9 | 28,860 |
二階 | 兩線三 | 8 | 27,860 | ||
三階 | 兩線二 | 7 | 25,030 | ||
四階 | 兩線一 | 6 | 24,160 | ||
警佐 | 一階 | 一線四 | 委任 | 5 | 21,210 |
二階 | 一線三 | 4 | 20,630 | ||
三階 | 3 | 20,290 | |||
四階 | 2 | 20,240 |
總結
- 最快獲得派官資格者為三等特考,但需與當屆警大畢業者一同競爭。
- 若考量到未來升遷之官等極限,可與警大研究所一同準備。
- 資積分優勢,且害怕英文者—>考消佐班一類
- 資積分不高者—>先考升官等,再考消佐班二類
- 資積分尚可—>拼二技考試,112年名額大招_點我
- 擅長寫申論題者—>考研究所
- 還是無法選擇的可以加LINE客服詢問小編唷:@559edtmf
- 專屬消防專業領域的新產業?你可以參考下方內容:
新興產業【 消防設備人員】,你知道多少?
消防設備人員應考資格:
設備人員 | 應考資格 | |
消防設備師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領有畢業證書 |
|
2. 專科以上學校消防學程畢業 領有畢業證書者 |
|
|
消防設備士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
錄取標準 | 錄取方式 | |
消防設備師 | 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60分 | 錄取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前10%者,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0%,且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50分者為錄取。 |
消防設備士 | 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60分 | 錄取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前16%者,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6%,且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50分者為錄取。 |
- 人數計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應錄取人數最後一名有同分者,一律錄取。
- 各類科應試科目有1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消防設備師 | 消防設備士 | |||
應試科目 | ◎ | 消防法規 | ◎ | 消防法規概要 |
火災學 | ◎ | 火災學概要 | ||
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 ◎ |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
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 ||||
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 ◎ |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
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
- 消防設備師每科應試科目作答時間為2小時,消防設備士為1.5小時。
- 消防工作除了一般熟知的救火員外,這幾年興起了一個執照考試:消防設備人員,分為消防設備師和消防設備士兩種,
- 根據消防設備師估算,消防工程一年市場約 180 億元,涵蓋的面向極廣,從建築物起—>完工—>後續檢修,每個環節都需要簽證與蓋章,其中6%~10%是屬於設計監造
- 以公共工程計算,消防工程就佔建築物工程之3%~5%左右。
- 新大樓不斷再蓋,不只是第一次裝置消防設備,往後每半年或每一年的檢修,都必須透過消防設備師、設備士才符合規定。市場非常大,但卻鮮少人知道這項考試。
- 救火英雄令人尊敬,但工程的安全與檢修同樣也是需要專業人才把關,最後也能轉換跑道自行開業。若通過設備師,薪水待遇可達約70k左右 (依地區性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