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規」及「警察情境實務」是警察特考之兩大重點考科,皆不可偏廢。合而觀之,愚見以為警察法規先於警察情境實務,法規、法條是所有公權力行為之基礎,如同骨架一般,乏骨無以聚肌。基此,俟對於警察法規之概念皆熟稔後,接著再細讀警察情境實務就相對容易上手了。
細部而論,警察法規建議先從基礎法條出發(如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集會遊行法及各法之細則等),接著細讀各法規之爭點,如此測驗題(選擇體)應可大致掌握,緊接著勤練申論題,可參酌補習班的講義及市售的解題書,補習班及市售參考書之內容眾多,要在短時間內詳細看完並記憶書中的每一道題目、每一個爭點殆屬不可能,但卻能從此書中習得老師的申論題寫作方式、用字遣詞。
而「偵查法學」及「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是三等刑事警察特考的兩大重點科目,補習班針對此二科目的授課內容頗為豐富,除上函授課程外,尚可多加閱讀其他市售的書籍或上網查找資料,以求周全。
然準備考試亦必須注意時事,切不可輕忽,與雕章琢句相比,懂得審時度勢、相機行事之人,是更高境界。隨時留意實務上的矚目案件、判決、修法及大法官解釋等,設法將所學與時事作結合或應用,平時也可利用臉書或IG追蹤一些法學網站,隨時瀏覽最新議題,以掌握最新考點。
(作者專33期畢業,服務於花蓮分局偵查隊,聯絡方式:lolgodjax@gmail.com,經同意:很樂意為大家分享考試心得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