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訊息 | 相關內容 |
招生簡章 | 點我下載 |
年齡限制 | 52歲以下 |
年終考績 | 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列乙等以上 |
應考資格 | 警專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 各科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 3 名 且經銓敘合格實授之: 並服務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滿 1 年 |
常訓成績 | 全年常年訓練 個人學科、術科各科之 任一項成績不及格或無成績者不得報考 |
其它條件 | 服務期間之獎懲紀錄 功過相抵後,獎多於懲 |
招考名額 | 113年: 正取1名 備取1名 |
報名日期 | 113年1月2~1月17日 |
筆試日期 | 113年3月12日 |
放榜日期 | 113年3月26日 |
1 | ◎ 國文 ( 作文與測驗 ) |
2 | ※ 英文 |
3 | ※ 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
4 | ※ 火災學 |
5 | ※ 消防實務 |
113年考程表點我 |
測驗 | 作文 | |
國文 ( 作文與測驗 ) | 50% | 50% |
其他科目 | 100% | |
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 除國文外:各科單選 40 題,每題 4 個選項,每題 2.5 分,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 |
受訓時間 | 受訓為期2年 |
受訓地點 | 警察大學 |
受訓薪資 | 帶職帶薪,並應在校食宿,接受生活管理。 教育期間享有公費待遇,但服裝及零用金自備。 |
取得學位 | 修業期滿成績及格者,依法授予學士學位 |
分發任用 | 行政警察學系畢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 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 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適時派補巡官等同序列職務。 原任巡官等同序列以上職務之畢業生返回原服務機關服務 |
年度 | 招生名額 | 報名人數 | 錄取率 |
112年_New | 1名 | ||
111年 | 1名 | 5人 | 20% |
110年 | 1名 | 7人 | 14.28% |
109年 | 1名 | 7人 | 14.28% |
警甄二技消防 | ||
國文 | 20 堂 | 14,000元 |
英文 | 15堂 | 15,000元 |
消防法規 | 20堂 | 16,000元 |
消防安全設備 | 8堂 | 12,000元 |
火災學 | 10堂 | 16,000元 |
消防實務 | 8堂 | 12,000元 |
註:以上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114 年度班優惠 |
【開放團報優惠】
3人折2000 (至少1位新生)
5人折3000 (至少2為新生) |
本課程使用雲端平台,登入帳號密碼即可線上觀看課程 |
上課堂數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提供免費申論批改服務、課後問題提問服務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本班將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
台中高見服務電話:04-22248173 |
每日洽詢時間:1400- 2200 |
客服部信箱 : kaozen.Taichung.service@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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