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考訊息 | 相關內容 |
招生簡章 | 點我下載 |
年齡限制 | 56歲以下 |
資積計分 | 考績達一甲一乙 資績計分50% 考試計分50% |
學歷要求 | ★ 警專、警察學校警員班 畢業或訓練合格 |
應考資格 | 連續任警察工作滿10年 且年資任以下各目職務合計滿3年 (曾任警員、隊員或偵查年資,不予併計) 1. 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或偵查佐 2. 現任警察機關: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職務人員 |
常訓成績 | 最近 1 年常年常訓成績符合一般員警規定 但懷孕、生產或因公失能 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 不在此限 |
其它條件 | 最近2年內獎多於懲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
報名日期 | 113年1月5日~15日17時止 |
筆試日期 | 113年3月9日 |
放榜日期 | 113年4月10日 |
佐一類 | 113年 | 112年 |
錄取總分 | 59.14 | 57.9 |
最高筆試 | 303.87 | 322.93 |
最高資積分 | 192.15 | 209.96 |
項次 | 考試科目 |
1 | ※ 國文與憲法 |
2 | ※ 警察法規 |
3 |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4 | ※ 警察勤務 |
單一選擇題 40分 (20題*2分) |
答對者每題給 2 分答錯者倒扣 1/3 題分 不答者以零分計 |
多重選擇題 60分 (20題*3分) |
答對每一選項者 各獲得 1/5 題分 答錯每一選項者 各倒扣 1/5 題分 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
A:應答未答,故扣1/5題分;
B:應答未答,故扣1/5題分;
C: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D: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E:不應答而答,故扣1/5題分
該題分數=-1/5-1/5-1/5-1/5-1/5=-5/5(題分)
(每題3分)=-3分。
肝功能檢查 |
肝功能(GOT、GPT)異常 指數超過正常值 5 倍以上者為體 |
肺結核檢查 |
胸部 X 光檢查異常 肺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 須依醫生指示接受治療 於報到時檢附治療後經本校指12定醫院 胸腔科、感染科或結核專科醫師 開立之診斷書 證明肺結核無傳染之虞 始可入校接受訓練 |
項目 | 受訓內容 |
受訓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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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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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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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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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受訓內容 |
1 |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 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 適時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 |
2 | 選擇於原服務機關陞補: 選擇於原服務機關陞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者 按內政部警政署核配缺額,依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免經甄審程序,按陞職積分順序檢討陞補。 |
3 | 選擇不於原服務機關陞補: 參考當事人志願依其結業總成績先後,統由內政部警政署依序派補其他警察機關。 |
4 | 結業人員係特殊功績免試入班受訓者,得優先派補,不受前項資格之限制。 |
警佐班一類 | |||
試聽 | 本班課程 | 授課堂數 | 單科售價 |
國文 | 12堂 | 14,000元 | |
憲法 | 16堂 | 14,000元 | |
警察法規 | 25堂 | 16,000元 | |
警察勤務 | 20堂 | 12,000元 | |
刑法 | 20堂 | 16,000元 | |
刑事訴訟法 | 25堂 | 16,000元 |
註:以上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114 年度班優惠 |
【開放團報優惠】3人折2000 (至少1位新生) 5人折3000 (至少2為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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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折3000 (至少2為新生) |
本課程使用雲端平台,登入帳號密碼即可線上觀看課程 |
上課堂數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提供免費申論批改服務、課後問題提問服務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本班將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
台中高見服務電話:04-22248173 |
每日洽詢時間:1400- 2200 |
客服部信箱 : kaozen.Taichung.service@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