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應考資格 |
應考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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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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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績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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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
1. 中央警察大學(前身為中央警官學校)專修科畢業。 2.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畢業。 3. 臺灣警察學校甲種警員班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畢業或持有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證書者。 4.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組別 | 正取 |
行政 | 40 |
刑事 | 40 |
交通 | 10 |
消防 | 10 |
水上 | 10 |
共計 | 110 |
※ 為全測驗題題型
類組 | 共同科目 |
各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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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組 | 專業科目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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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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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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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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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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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
(資績計分÷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資績計分)×40+(筆試成績÷到考且符合計算標準之考生最高筆試成績)×60。
筆試成績計算 | ||
單選 40% | 占比 | 40分 (每題2分,共20題)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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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 60% | 占比 | 60分 (每題3分,共20題)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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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分數計算請參閱簡章:拾、成績計算之 (二) 項
科系 | 分發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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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 |
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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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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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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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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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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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放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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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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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准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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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等一般警察特考
警專入學考試
高普考、地方特考、初等考試
司法特考
關務特考
國安局特考
調查局特考
移民特考
原住民特考
現職警察相關考試
消防設備師士
★ 高見公職
★ 高鋒公職
★ 高漢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