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三、四等一般警察、消防特考|體能測驗、考科刪減與配分更改
112.11.30 考試院通過
113年起一般警察特考修正四等消防警察類別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增訂各等類別立定跳遠測驗次數為2次
- 考試院院(30)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第11條及第5條附表二修正案,主要修正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方式,以及增訂各等類別體能測驗之立定跳遠項目測驗次數以2次為限,並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 考試院說明,本次修正是應用人機關內政部考量消防人員負責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三大任務,隨著近年全球氣候變遷與異常,消防救災態樣趨於複雜化,基於消防安全、專業以及現場應變的需求,爰依職務核心職能調整應試科目,將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普通科目,由3科調整為2科,專業科目之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調整列考範圍,並依消防專業需求提升專業應試科目占分比重,俾使消防人員考試所需專業知能與實務工作契合,以確保消防救災救護之執勤安全。
- 考試院表示,因應應考人反映,現行立定跳遠項目規定測驗次數為1次,受試者若有起跳時誤踩起跳線,或落地剎那重心不穩而向後傾倒等之不自主疏誤,該次測驗之結果即屬無效。考量本考試各等類別體能測驗之立定跳遠項目目的在於測量應考人下肢爆發力,為免受試者因受試時一次性疏誤而未能表現其體能正常狀態,爰參考國內外相關項目賽事之作法,增訂立定跳遠項目每一應考人以測驗2次為限。
- 考試院進一步表示,本考試已於本年1月12日修正立定跳遠及格標準為男性200公分以上、女性145公分以上,同時修正跑走項目為不分男女皆施測1,200公尺跑走,並定於113年1月1日施行,以配合未來長達一年的集中教育訓練需求。
- 本次修正自113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開始適用,本考試預定於113年6月15日至16日舉行,歡迎有志者及早準備,踴躍報考。
修正如下
異動內容僅限外軌考試,內軌考試不在此次更改範圍
四等一般消防警察
- 考科異動
- 原本的法學知識、英文,合併考科為:法學知識與英文
科目 | 修正後 | 修正前 | |
1 | ◎ 國文(作文與測驗) | 作文80% 測驗20% | |
2 | ※ 法學知識與英文 合併考科 | 中華民國憲法30% 法學緒論30% 英文40% | ※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50% 法學緒論50% |
※英文 |
- 消防法規概要考試內容刪減,內容如下表:
修正後 | 修正前 |
消防法 | 消防法 |
災害防救法 | 災害防救法 |
已刪減 |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
緊急救護辦法 | 緊急救護辦法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緊急醫療救護法 |
- 成績計算更改
- 由原本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改為以下計算方式
配分 | 修正後 | 修正前 |
國文(作文與測驗) | 10% | 16.67%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10% | 33.33% |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 10% | 16.67% |
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35% | 16.67% |
火災學概要 | 35% | 16.67% |
- 體測規則異動
- 立定跳遠:由原本測驗一次為限,更改為測驗兩次為限。
項目 | 立定跳遠 | 跑走 |
測驗兩次為限 | 測驗一次為限 | |
男性 | 200公分以上 | 1200公尺 5分50秒內 |
女性 | 145公分以上 | 1200公尺 6分20秒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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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課程 | 授課堂數 | 單科售價 |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12堂 | 16,000 元 |
火災學概要 | 12堂 | 16,000 元 |
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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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一般行政警察
- 體測規則異動
- 立定跳遠:由原本測驗一次為限,更改為測驗兩次為限。
項目 | 立定跳遠 | 跑走 |
測驗兩次為限 | 測驗一次為限 | |
男性 | 200公分以上 | 1200公尺 5分50秒內 |
女性 | 145公分以上 | 1200公尺 6分20秒內 |
1031 修正草案內容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第十一條及第五條附表二修正,其修正要點如下:
修正 | 內容 |
第六條 | 修正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筆試成績計算方式,並增訂立定跳遠項目測驗次數之規定。 |
第十一條 | 考量一百十年十月十五日修正之第三條附表一及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六日修正之第五條附表二之施行日期已屆,爰予刪除。另增訂本次修正案施行日期。 |
第五條附表二 | 參照其他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體例及用人機關建議修正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應試科目內涵及占分比重,並按等別臚列普通科目內涵、題型、占分比重及考試時間 |
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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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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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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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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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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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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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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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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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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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警察特考考試資訊
應考訊息 | 相關內容 |
報名資格 | 四等:高中職畢業 三等:大學以上學歷 |
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37歲以下 |
身高限制 | 男性165公分以上 女性160公分以上 ※原住民身分: 男性158公分以上 女性155公分以上 |
招考名額 | 尚未公告 |
報名日期 | 113年3月8日~18日 |
筆試日期 | 113年6月15日~16日 |
體測日期 | 113年10月10日~13日 |
體測放榜 | 尚未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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