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各地區暫定名額公告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131500627號
主旨:舉辦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主旨:舉辦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及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考試時程表:
113年地方特考及離島特考 | ||
報名日期 | 113年9月10日~9月19日 | |
筆試日期 | 地特三等 | 113年12月7日~12月9日 |
地特四等 | 113年12月7日~12月8日 | |
離島特考 | 113年12月7日~12月8日 | |
報名費用 | 三等 | 新臺幣1,400元 |
四等 | 新臺幣1,300元 | |
放榜日期 | 待公告 |
注意事項:
- 須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含當日)繳交報名費
- 另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須於113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 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寄件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 報名郵寄地點:
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四科。
錄取分發區及考區:
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 錄取分發區:
- 地方特考分為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 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等14個錄取分發區。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 離島特考分為連江縣錄取分發區。
- 考區:
- 地方特考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臺東、澎湖及金門等14個考區。
- 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
- 另三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類科及四等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第二試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
- 離島特考設置馬祖考區,第二試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