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嘉寶假釋爭議事件之法規研析│David老師
犯罪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後會到監獄接受刑期,而假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受刑人改過自新,進而給予其提前出獄,重返自由社會更生的機會。然而近期前立法委員黃國昌在臉書上指出前高雄市政府新聞處機要秘書趙嘉寶,因貪污案件判刑9年6月卻關不到一半就假釋出獄。另外趙一入監便被轉至外役監是否符合程序規定也令人質疑矯正署的作為。那麼受刑人能假釋的要件以及能前往外役監的條件又是什麼呢?就由David老師來跟各位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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