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轉發】外役監逃犯殺警案,監察院糾正5機關
業務缺失,監察院提案糾正
明德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殺害台南市2名警員案,監委調查認為,矯正署暨所屬明德外役監獄、台南監獄和台南地檢署、內政部警政署、台南市警察局等5機關,執行相關業務均有缺失,除提案糾正,並要求議處失職人員,也請法務部督飭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照片翻攝自聯合報新聞網)

調閱通聯記錄
監委林國明、蔡崇義的調查報告指出,經調閱林員母親及案關人員的通聯紀錄發現,林員逾假未歸當日,明德外役監旋即聯繫並通報台南地檢署,但該署接獲傳真後,由卯股書記官違法越權代行檢察官職權,並未層報或請檢察官親自決定,亦未主動向明德外役監確認訪查實況,直到員警遭殺害時,已相隔7日仍未發布通緝,皆有疏失。
外役監遴選資格條件鬆散
報告顯示,現行外役監遴選資格審查條件鬆散,台南監獄遴選林信吾到明德外役監的審查表評估也未盡確實;外役監未通知脫逃受刑人住居所的警察機關,導致2員警遭殺害,相關主管、監督機關未對遴選機制的漏洞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
執勤須再訓練、違反偵查不公開
兩名查案監委表示,該殺警事件凸顯警方執勤時,有關雙警執勤、使用密錄器、執勤基本觀念、越區通報等教育訓練,均有加強策進空間;另台南市警局承辦本案的相關員警,涉嫌外流案發時警用行車記錄器及非行凶者的照片,觸及偵查不公開規定,皆有違失,已要求議處失職人員,並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