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初等考試招考名額公告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8日
發文字號:選高一字第1111400460號
主旨:舉辦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各類組名額如下
- 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毋須繳交報名表件、身分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但仍應於111年11月4日前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基本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請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11年11月4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辦理。
- 本考試應考人具有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後備軍人身分者,其報名費用依規定數額予以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 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