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劉姓男子去年撿到1個男用皮夾,竟拿皮夾失主的健保卡,到健保機關申請更換大頭照成功,之後想再去更換撿來的身分證上照片時,被戶政事務所人員發現有異,早已掛失證件的失主接獲通知後提告,劉男到案坦承冒用他人身分,台北地檢署8日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劉男。
據了解,劉男和皮夾失主年紀相仿,2021年8月間,劉男在台北捷運南勢角站出口附近撿到皮夾,見皮夾裡面證件齊全,先是去租了1輛車,在租賃契約上填寫皮夾失主的個人資料,然後在9月間,到健保署所屬單位,臨櫃申請更換大頭照,劉男還依規定,拿出另一張有失主大頭照的身分證供比對。
沒想到承辦人員沒有認出劉男不是證件上的本人,讓劉男順利把失主的健保卡頭像換成自己的。隔沒幾天,食髓知味的劉男,又到桃園市的戶政事務所,企圖把失主身分證也換成自己的大頭照,但被戶政人員發現異狀而失敗,戶政人員除了查詢發現這張身分證已被掛失,也主動通知失主相關情形。
皮夾失主得知後,除了控告劉男涉嫌偽造文書等罪,也趕緊向所有證件的核發機關查詢,健保署這才發現已經受騙,跟著對劉男提告,檢警獲報後又查出劉男曾冒名租車,劉男坦承犯行,被依法提起公訴。
新聞翻自:
資料來源|111-07-16 |ETtoday 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