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警專報名

報名時間

民國 111 年 3 月 9 日(星期三)至 111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6 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請登入警專招生報名系統    報名時請以本人身分證號碼註冊報名,親友請勿代為報名,以避免錯誤

(二)報名前須準備資料

1、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正面證件實體照片 1 張及相片電子檔。
      相片規範:寬度大於 400 長度大於 500 像素 (PX),格式必須為JPEG(副檔名為JPG)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及生活照。

2、考生本人、監護人、家屬身分證件及聯絡資料。(家屬至多填寫2人
      考生戶籍地址須與身分證相符(含村、里、鄰)
      監護人、家屬身分證件及聯絡資料供輸入監護人、家屬資料使用。
3、考生本人學歷證件。
      應屆畢業生須備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註冊章五專應蓋至5年級第2學期、高中(職)應蓋至 3 年級第 2 學期,無學生證者請學校開立          在學證明】。
      非應屆畢業生須備畢業證書影本,供輸入畢業年月時使用。
      肄業生須備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4、已役考生須備退伍令。
      供輸入服役情形使用。
5、特殊專長考生須備段級數及簡章所列全國比賽前 3 名證明紙本及電子檔。
      供輸入及上傳段級數證明及競賽成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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