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高普考|招生簡章公告
考試日期
報名日期 | 3/12-3/21下午5時止 |
筆試日期 | 普考四等:7/5-7/6 高考三級:7/7-7/9 |
口試日期 | 10/26-10/27 |
放榜日期 | 9/18 |
公告答案 | 7/10 |
疑義申請 | 7/10-7/12 |
複查成績 | 筆試:9/19-9/30 口試:11/1-11/11 |
注意事項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請於 11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繳費入帳即完成報名,無須寄送報名表件。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考試報名無效。
- 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請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英語檢定合格證明文件、職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 113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前完成繳費,並以掛號郵寄至116203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之 1 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收(郵戳為憑)。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 筆試分設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 16 考區。應考人應自行擇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完成後,考區、類科即不得更改。
高考三級
高考三級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應考資格
- 高考三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
- (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即民國95 年7 月6 日以前出生者)
- 符合應考資格,應考資格表點我
- 報名費:
- 新臺幣1,400 元整。
- 第二試口試:新臺幣 1,200 元整。
- 客家事務行政、僑務行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航空駕駛類科應考人,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
- 應屆畢業生:
- 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應申請准予附條件應
考(大學校院研究所肄業者,仍應以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資格報考,請勿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 - 經審查結果屬「准予附條件應考」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至遲應於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繳驗。
- 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應申請准予附條件應
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程表
考試名額
考試名額
- 本考試設 94 類科,暫定需用名額 2,920 人
- 行政院以外機關:高普考試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 .pdf
- 行政院暨所屬:高考三級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 .pdf
普考四等
普考四等應考資格
普考四等應考資格
- 普考四等: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
- (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即民國95 年7 月6 日以前出生者)
- 符合應考資格,應考資格表點我
- 報名費:
- 新臺幣 1,300 元整。
- 第二試口試:新臺幣 1,000 元整。
- 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應考人,如經第一試筆試錄取,考選部將另行通知繳費。
- 應屆畢業生:
- 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應申請准予附條件應
考(大學校院研究所肄業者,仍應以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資格報考,請勿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 - 經審查結果屬「准予附條件應考」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至遲應於 113 年 7 月 31 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繳驗。
- 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應申請准予附條件應
考試日程表
考試日程表
考試名額
考試名額
- 本考試設 63 類科,暫定需用名額 1,539 人
- 行政院以外機關:高普考試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 .pdf
- 行政院暨所屬:普通考試各職缺用人機關一覽表 .pdf
Tags :